香港是一個自由經濟市場,在良性競爭下,顧客才能以最佳價格獲得最多元化的商品及服務。然而當市場上出現「價格限制」或「操控轉售價格」等情況,消費者就無法持續享受競爭帶來的好處。有見及此,港府在2015年12月全面實施《競爭條例》,現時情況已有所改善。
《競爭條例》生效前,不少行業均存在合謀或缺乏競爭的情況。例如過去不少行業協會均設有限制會員作價格競爭的規條,令部分行業出現劃一收費或指定佣金比率。經競爭事務委員會接觸後,不少機構均修改了做法。以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為例,便已取消向樓宇買賣雙方各收取樓價1%的代理佣金建議,對消費者而言究竟帶來了甚麼好處?分享一個真實例子。業主林先生2016年以355萬元購入沙田一個住宅單位,經商討後,代理決定只向林收取0.4%佣金,較1%佣金節省了2萬多元。
價格被操控 變相無得揀
此外,當市場出現操控轉售價格,消費者亦無法享受競爭帶來的好處。操控轉售價格即供應商試圖訂立零售商銷售產品的價格,或設定最低轉售價,甚至可能以威脅、處罰或暫停供貨等手法,迫零售商就範。在某些情況下,供應商可能是受到某零售/分銷商的壓力而操控轉售價,以限制零售層面上的競爭。條例生效前,部分商品如波鞋及電器,在不同商戶均會出現相同標價,變相令消費者選擇減少。
條例在6年前生效時,據當時傳媒報導,多間波鞋店及電器店均推出優惠,產品不再以相同價錢發售,吸引不少市民格價「買平貨」。情況至今仍然維持,現時供應商很多時只列出「建議零售價」,零售商普遍可自行訂定商品的實際售價。例如近日於將軍澳一個商場所見,同款波鞋在三家鞋舖分別售$701、$649及$489;另一雙行山鞋,不同店舖則分別標價$1799、$1379及$1259。電器方面,一同牌子同款蒸焗爐在三間電器舖分別標價為$5870、$5520及$5180,如果在網店購買價錢更低,只需$4840,價錢相差逾千元。
雖然現時情況已較以往改善,但競委會提醒商戶保持警惕,留意供應商會否以任何方式威逼遵從其建議的價格。消費者則應該貨比三家,選最適合自己需要、價錢最佳的產品。如欲了解更多有關《競爭條例》及反競爭行為等資訊,可瀏覽www.compcomm.hk。
以上資料由競爭事務委員會提供